頂手這個詞在內地可以說很少人會瞭解他的意思,其實簡單來說,這就是轉讓的意思,這樣的說法在香港澳門等地方是比較常見的,所以說我們之前一直聽說的頂手生意頂讓生意等,都是轉讓生意的意思。 那麼關於頂手生意中,如果出現了幾個人合夥的情況,頂手費應該在怎麼算呢?
一般來說,如果是在香港澳門等地方的話,跟朋友合夥做了一家店,但是在頂讓生意的時候,是會有一定的頂手費的,那麼如果說要跟朋友一起分擔的話,應該要怎麼算呢,關於這個問題一般普羅大眾並不太很清楚,一些疑問像是自己前期跟朋友一起拿錢呢,還是將這個錢算到將來的盈利中呢。 這是讓人很頭疼的。
這個問題在經常參與頂讓生意的人來看的話,最主要的是看兩個人的關係怎麼樣。 如果兩個人都不打算做,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將這家店賣掉,然後再分各自的利益。 不然的話,不管是怎麼分,另外一個人都會覺得不公平的。 但是如果兩個人關係很好的話,那麼這種小事可能就不需要計較了。 不過最好還是找專業的機構公正一下。